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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股大涨][环保股飙升]创业板发行承销约束与激励相容

2020-06-17 20:41:27 来源: 浏览:1

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日,深交所共发布了8项主要业务规则和18项配套规则、指引和通知。此次改革对创业板承销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安排,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最大的吸引力在于改进多元化新股发行的定价方法。一方面,对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询价;另一方面,保留了直接定价法,即发行低于2000万股(股)且无股东公开出售股份的盈利企业可以直接定价确定发行价格,降低中小市值公司的发行成本,提高发行效率。

一些中介机构人士表示,创业板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具有小盘股的特点,直接定价制度有利于提高发行效率。

与此同时,改革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定价能力。具体来说,一是将线下发行的新股比例提高10%,线下发行的新股初始比例提高10%,回调后线下投资者比例提高,中长期资金优先配置比例提高。二是取消战略布局规模的先决条件。发行人和承销商应决定是否实施战略配售,并对不同发行规模企业的战略投资者数量和战略配售比例做出具体要求,以提高战略配售制度的灵活性。

赞助商的跟进机制得到优化。据了解,创业板登记制度改革不再要求证券公司对其发起的所有项目进行跟踪,而只对四类非盈利性公司、红筹结构公司、特殊投票权公司和高价发行公司进行强制性跟踪投票。

“我认为深交所将通过证券公司对高风险或特定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的后续投资,赋予证券公司除上市项目以外的项目自主权,进而建立一个兼容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有利于创业板的长期稳定发展。一家大型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家告诉《证券时报》记者。

一家上海证券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持类似观点。“该系统的设计更全面地考虑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和保荐人的不同需求,既保证了后续系统的约束力,又减轻了保荐人的财务压力,进一步提高了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

为了压缩市场的主要责任,监管层还建立了其他发行定价约束机制。例如,设定销售限制期是为了引导离线投资者谨慎报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使用彩票或比例销售限制方法为一定比例的离线证券设定不少于6个月的销售限制期。我们将加强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明确创业板上市和再融资承销过程中参与主体的违规行为,以及深交所可以采取的自律措施和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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