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以下是国庆节交易安排和保证金调整的情况:
国庆节交易时间安排如下:
2019年9月28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2019年9月29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9月30日(星期一)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休市。
10月8日(星期二)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10月12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保证金安排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铜、铝、锌、铅、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锡、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天然橡胶、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镍、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10月8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10%和12%;将棕榈油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7%和9%;将聚乙烯、聚丙希、聚氯乙烯、乙二醇和本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6%和8%;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玉米淀粉和粳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7%;将焦炭、焦煤、纤维板、胶合板、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即: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6%和8%;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聚乙烯、聚丙希、聚氯乙烯和本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为4%和5%;乙二醇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6%;焦炭、焦煤、纤维板、胶合板、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起,除菜籽、强麦外,其他交易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
10月8日(星期二)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结算日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按规则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公司将根据上述交易所调整比例在公司收取比例的基础上进行同步调整。
请各位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自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20号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10月8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细则》执行。